以投資美元計價之新興市場債券為主,適度配置當地貨幣計價債券,追求新興市場債券較高孳息與長期資本利得增長之投資契機。
本基金藉由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各種債務證券及貸款相關商品,以達到追求高收益及長期資本利得之目標。基金經理將透過由不同主要貨幣及到期日的債務證券與貸款相關商品(自由轉讓證券)組成的多元化投資組合以達到投資目標。
本基金投資標的包括下列證券:
a.由政府、地方機構及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債務證券、自由轉讓票據和國庫券;
b.抵押或非抵押公司債及債務證券(包括可轉換及可交換為股票的證券);
c.由歐洲投資銀行及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等公共國際機構或基金經理及受託人認為具備類似地位的其他組織所發行的債券證券。
投資組合一般主要投資於由各新興市場國家政府(包括地方機構)所發行或擔保的債務證券(包括布蘭迪債券(Brady Bond))、其他政府債券(例如:全球債券、歐洲債券)。然而,本基金對該等證券的實際投資比重將視基金經理對當時的市場前景及狀況的看法而改變。
基金經理亦可藉由買入由新興市場國家的政府或註冊於該等國家之公司所發行而於境外認可市場上市或買賣之債券,而對新興市場進行間接投資。 一般而言,新興市場乃指基金經理認為其經濟體系屬未開發或開發中之國家,通常包括大部份或全部非洲國家、東歐、俄羅斯及獨立國協、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區、中東及亞洲(不含日本)。本基金將著重於由世界銀行、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或聯合國界定為新興市場的國家。
為免產生疑惑,新興國家的定義包括俄羅斯。以俄羅斯為基地的發行機構所發行債務證券、貸款票據或其他核准投資可在俄羅斯境內或境外的認可市場上市。
|